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安排


发布时间: 2007-01-18   文章作者:   审核: 办公室    浏览次数: 1251

学院各部门、各分院:
  根据郑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河南农业大学连续发生两起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郑防安[2007]1号文件)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月27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穆瑞杰
副组长:李卫国
  成 员 :王 炜 高海瑞 董奇志 赵凤臣 王保军 陈新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王 炜
  成 员:焦洪涛 薛 伟 许仁献 江兆贵 侯力涛  付宗见 马敬中 张 勇
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检查重点
  这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平安校园建设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堵塞一切漏洞,使全体师生员工从思想深处充分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共同为营造稳定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做出不懈的努力。
  学院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一是学院下发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设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到实处;二是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是消防器材设备是否完好可用;四是有关部门的用火用电安全措施和制度是否落实;五是火灾隐患的排查情况、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是否进行了登记,未消除的隐患是否采取了其他防范措施;六是校外班和租赁房是否纳入消防安全管理;七是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八是国家及省、市的消防法规是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专项检查活动步骤
  1、 元月12日至16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由学院统一制作横幅、展板、标语等宣传用品并发至各分院,各分院按本文件要求开展多形式的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
  2、 元月17日至2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分院进行自查和整改,切实消除各种火灾隐患,21日18点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学院综合办公室。
  3、 元月22日至27日为学院验收阶段,由学院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分院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郑州市防火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通过专项检查推动日常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要坚持利用标语、专栏、板报、广播、报告、讲座、答题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方法、报警须知、逃生要领和自防自救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贯彻到工作、学习和生活实践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防火安全文明素质。
  2、 着力加强电源电线和用电器具的防火安全管理。目前,因电线电器引发的火灾已占火灾总数的三分之一。为了遏制火灾事故上升的势头,必须加强电源电线和和用电器具的管理。因此,各分院要安排电工加强对用电安全的检查,主要检查电源管理、电线敷设、电器使用是否规范,对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要坚决整改。在学生宿舍、教室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安全用电的控制设备和技术措施,杜绝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同时,要全力保证学生取暖、喝热水,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乱拉乱扯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特别是“热得快”、“电热杯”等问题。
  3、 保持畅通的消防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渠道。学院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现突发火情要立即处理并向上级报告,不得有误。保卫干部要注重消防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及时报送,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助手。全院师生员工要统一思想,重视对消防安全信息的反馈,共同使我院上报的消防安全信息符合准确、全面、不瞒、不漏的要求,确保学院安全。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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