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廉政制度
1、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勤政廉洁建设。
2、严禁利用查处案件和治安管理等时徇私舞弊、乱扣滥罚、中饱私囊。
3、严禁利用管理户口、身份证、及办理其它证件期间利用职权索贿受贿。
4、严禁化公为私,侵吞、罚没和捡拾的款物。
5、严禁利用职权经商,捞取不正当收入,收受款物,接受宴请。
6、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乱收费和乱罚款,罚款按规定上交。
7、对违反为政清廉规定的人,决不姑息护短,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
8、树立以教学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理念,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执勤、照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