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文章作者: 江欣审核: 梁明亮 编发:刘伟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与《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豫政办〔2022〕1号)有关 “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建设文件精神,助力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能力,特开展校级“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至少开设2学期及以上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等。

2.申报课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专业特色,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挖掘、研究和探索,通过创新课程设计、改革实践教学模式,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

3.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教学或实践指导经验。课程原则上应组成不超过7人(含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专业组建团队

二、建设目标与要求

1.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选择专业群与重点专业的课程进行内容重构和教学模式创新,在课程基础上融入创新思维训练、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等,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成为高素质、复合型、高层次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2.深度挖掘专业课程蕴含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和承载的创新创业教育功能。结合专业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元素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各环节;鼓励教师将科研项目、专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成果融入课程内容开发设计。

3.结合课程实际教学需要,设计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开发适合学生群体的专创融合项目或任务,对现有课程结构、教学设计、项目内容、课程资源、评价体系等进行创新改革。

4.建成后的课程应有较为完整的课程资源,包含但不限于:课程微课、案例库、习题库、课程项目(任务)评价标准、实践任务书等,建成后能在职教云、智慧职教、中国大学MOOC等平台上线运行使用。

5.建设期内课程团队需指导学生至少参与1项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并获奖,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注册1家创业公司。

6.建设过程中,课程团队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学校、有关企业技术人员做好课程设计、脚本编写、视频录制等工作。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请各课程负责人填写《ok138太阳集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现有建设基础、团队教师教学教研成果等)。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上交电子版,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学院-课程-负责人”。

    2.2023年拟建设6门左右专创融合课程,后续可根据本次申报情况持续开展建设活动,每教学单位限报2门。

    3.请以院部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附件1)和《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江欣(科创楼803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钉钉。

    4.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建设课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


附件1: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2: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