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文章作者: 王云飞审核: 梁明亮 编发:刘伟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部、各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213号)要求,组织开展我校第二届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专科各专业在校学生(包括2023 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

(二)热爱科学,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学术钻研,有科学实践能力,在学术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三)创新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四)科研创新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市级以上创新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优先。

(六)创新创业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权者优先。

(七)为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方案创意设计、技术服务等活动并受到好评者优先。

(八)创新发明被企业采纳转化的学生优先。

(九)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至少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2、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或曾主持省级以上课题;

4、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创业计划大赛、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获二等奖(含)以上;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赛事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安排

1、实行限额推荐,各教学院部、各书院“创新之星”候选人基础推荐名额为1,单位指导有科技社团、校级创客空间、创业公司(已工商注册学生为法人)的,可分别另行增加推荐名额1名,申报Word材料(附件23)可由各学院书院办公室及社团校级创客空间创业团队负责老师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发展办公室王云飞钉钉。推荐部门严格对照评选标准组织学生报名,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把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2、根据各单位推荐的“创新之星”有关材料,学校将评出若干校级大学生“创新之星”,并颁发荣誉证书。

3、我校择优推荐1名学生作为“创新之星”候选人报送省教育厅。

4、材料上报日期:6251600前,联系人:王云飞,电话:18736073205

 

附件:

     附件1 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南省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活动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213号).pdf

     附件2 ok1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之星”遴选推荐表.docx

     附件3 ok138太阳集团大学生“创新之星”推荐汇总表.docx

 

                                  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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