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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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现就2016届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6届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二、图像采集时间地点 图像采集时间统一安排在2015年3月24日8:00整,分三个校区(幸福路校区、康复校区、新校区)先后进行拍摄,各院(系)按学校规定时间,以院(系)为单位,组织学生按学号顺利由小到大有序进行拍摄。具体采集时间、地点附后。 各院(系)要及时通知到2016届毕业生(2013级三年制及2014级两年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因故未按时拍摄的,由学生本人在2015月12月30日前到新华社河南分社高等教育毕业生信息采集中心进行补拍,补拍时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并缴纳补拍费40元。新华社河南分社地址在郑州市花园路84号。 三、图像采集方法、要求 1、2016届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不再使用涂卡方式,而是根据上学期末2016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核对后的数据通过网络直接进行采集。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全国每名大中专毕业生统一收取图像信息采集费20元。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于
学 生 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五日
2015届毕业生图片信息采集具体安排
新校区: 学生处西门 学生处东门 9:00 ———10:00 艺术系 医学技术系 10:00———10:30运输管理系 药学系 10:30———11:10建筑工程系 旅游商贸系 11:10———12:00 软件学院
幸福路校区: 图书馆东门 图书馆西门 8:30——10:00 车辆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系 10:00——11:30 机电工程系 运输管理系 13:30——14:30 电子工程系
康复校区: 8:30——10:00 护理学院 10:00——12:00国际教育学院 欧亚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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