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牛琳 审核:黄贺梅 编发:朱晓菡
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2021年我校各院部共组织申报56个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含双高建设项目),经校级专家论证、评审、整合后报至省财政厅评审,最终评审通过并进入2022年省财政项目库项目52个,涉及资金15160.7万元,在此过程中各院部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此项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库,使项目建设更加科学、安全、规范,提高省财政项目库通过率,现就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校级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各单位按照《ok138太阳集团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郑州铁院政〔2019〕3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教学与科研需要,申报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填写附件1、2、3,形成实验实训室项目建设校级备选库。(注:为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申报质量,先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经初步遴选后再进行线上平台申报。)
二、计划编制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紧紧围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等国家职业教育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四五”规划、双高建设方案和专业发展布局,以及院部重点专业建设目标,把控投入重点和预期绩效;对标教育部颁布的专业建设标准和基地配置标准,充分考虑对接相应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1+X”证书实施、社会培训、技能竞赛、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科学研究等,体现“岗课赛证”融通,着眼于资金配置效益,出特色、出精品、出亮点。
2.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对拟建设项目,成立至少三人组成的专项建设小组,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负责从项目调研、项目立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到使用绩效的全过程管理,避免出现“重建设、轻管理、轻绩效”现象。
3.开展充分调研。开展充分有效的需求调研和预算调研,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建设目标、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设备配置及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绩效等方面,开展全面、充分、有效地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总预算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独附可行性分析/调研报告,预算调研商家不得少于三家)。
4.组织项目论证。项目申报单位要科学制定本单位专业和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建设项目须经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应组织专家对拟申报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充分论证,涉及场地资源调配、房屋改造、水电配套、安全防护等事宜必须事先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应对拟建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安全性、产业适应性、共享性、设备配置及资金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注:《ok138太阳集团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郑州铁院政〔2019〕33号)规定单个项目预算超过(含)200万元需组织校外专家论证,现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修改为单个项目预算超过(含)400万元时需组织校外专家论证。)
三、注意事项
1.报送项目含我校双高建设方案中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2.部门所申报项目、设备若有重复,请在部门内项目论证合并后再申报;
3.附件3立项申请表中共有四处需要个人签名,请项目负责人将签名后的页面扫描并替换上交申报书电子稿中对应页面,另请务必自行保留好相关材料原件以备后续立项建设审批使用;
4.申报书撰写人员应认真撰写项目申报材料,详细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必要性、设备规格型号和绩效等。
四、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稿(加盖部门公章)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马林鹤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