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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原书记芦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芦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决定发放津贴补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芦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芦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芦忠简历 芦忠,男,汉族,1969年3月生,四川犍为人,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至2004年9月,历任四川省乡镇企业局计划统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信息服务处副处长; 2004年9月至2010年11月,历任四川省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财务处处长; 2010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兴产业推进处处长; 2013年11月,任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6-04 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