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校友会,各院系校友分会:
为弘扬铁院精神,密切母校与广大校友的联系,增强校友凝聚力,树立劳动光荣、创造伟大、奉献崇高的意识,更好展示校友风采,决定再次开展优秀校友评选活动,宣传优秀校友业绩,以激励广大校友为国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激发广大校友爱校荣校情感,增强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办学的热情。
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支持母校的建设与发展,在各自工作岗位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良好社会声誉,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为其所在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
(2)在某一领域取得卓越成绩(如在保证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技术比武、革新创造等方面),受到地市级以上奖励的;
(3)扎根基层、安于岗位,默默奉献,事迹感人,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中央新闻媒体报道的;
(4)独立创业或合伙创办企业,取得杰出成就的创业明星;
(5)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并做出实绩的(如:来校讲学、提供实习、捐资捐物、关注学生成长等);
(6)积极参加校友会活动,热心帮助校友排忧解难,帮助校友成长,关心校友生活,热心为校友服务,事迹突出的。
二、评选方法
1、各地校友会和各院系校友分会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校友3-5名(多者不限)。
2、 多渠道广泛了解、收集、整理优秀校友材料,撰写、上报优秀校友先进事迹材料(附优秀校友近照,注明毕业时间、专业、现在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校友获得各类荣誉称号者,需提交证书复印件)。
3、各校友会(分会)需填写《优秀校友推荐表》上报材料应以电子稿形式按时间要求发学校校友会电子邮箱,校内可通过OA系统发给学校校友会办公室。
4、上报材料汇总后,经学校校友会评选小组认真评定后,进行一定时间的公示。
三、评选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15年10月底前 | 各地校友会、各院系校友分会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推荐优秀校友。 |
2015年11月中旬前 | 学校校友会秘书处进行收集、汇总。 |
2015年11月下旬 | 学校校友会评选小组评定优秀校友和先进校友会(分会)名单并公示。 |
2015年12月中、下旬 | 在学校官网和《郑州铁院》报进行表彰。 |
四、表彰办法
1、授予优秀校友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2、邀请优秀校友返校为在校学生作报告,并通过校内外相关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其优秀事迹。
3、将优秀校友先进事迹汇编,作为教材,对在校生和广大校友进行爱校情结宣讲。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勇壮
电 话:市电:0371—66901147;68324369
路电:053-24369
电子邮箱:tzyxyb@163.com QQ:1903558472
附件:ok138太阳集团优秀校友推荐表
作者:陈彦恒 审核:王为林 编发:王大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