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暨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sjc审核人:韩爽 编发:樊苗发布时间:2019-04-01动态浏览次数:60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暨开展

审计整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属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有关精神,规范权力运行,监管决策落实,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按照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和指导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加强省属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暨审计整改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内部审计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方式和提高资源绩效的重要保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健全权力约束机制的重要措施,对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切实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作用,通过内部审计规范学校经济管理,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提高资源绩效。

(二)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充分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独立性。应足额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保障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不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干涉。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规查处。

(四)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要按照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能力的要求,强化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等专业背景和专业资格的人员组成。应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后续教育,不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二、持续推进,加强重点领域审计

(一)做好货币资金审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货币资金审计。要加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评价和测试,重点检查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是否建立、相关规定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要注重对岗位职责、权限分工的审计,审核相关程序中业务流程的分工、授权情况是否合适,被授权人的审批是否符合授权规定,是否有超越授权范围进行审批的情况,大额资金收支是否有领导层决策,审批和签字情况是否符合程序。要加强对票据及有关印章管理的审计,实地进行票据盘点并与票据登记簿及应收应付票据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财务印鉴(电子印鉴)的保管情况,是否分别由不同的人员分管,是否起到牵制作用。要加强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的审计,检查“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使用违规账户,是否存在休眠账户。要加强对获取银行对账单、收发银行函证等环节的把控,审计人员要亲自实施,确保获取资料的真实和完整。要加强电子支付系统的审计,检查电子支付程序是否合规,智能钥匙管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把强化货币资金审计和财务检查有机结合,通过信息共享,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形成防范和遏制舞弊的协同效应,从而保障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二)加强预算管理审计。要坚持对预算编制管理审计,预算的编制和调整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列席有关决策会议。重点对预算依据充分性、预算编制完整性、预算安排合理性、预算调整规范性等进行审计。要坚持对预算执行过程审计,重点对收支规模大、经济活动频繁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查收入预算落实情况、支出预算规范情况以及结转结余资金的合理性。将影响预算执行进度慢的因素作为审计重点进行审查。要坚持对预算执行绩效审计,绩效审计应当作为预算审计的重点列入年度审计任务,尤其是对重点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实施情况、效益发挥情况进行审查,评价项目绩效,促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应逐步推进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职能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要审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审计结果报告,及时研究审计工作的重大问题,讨论审计处理意见,督促审计意见落实。要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体系,明确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运行机制。要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适时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承担重要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审计整改和责任追究,逐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依法依规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认定。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依法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要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引导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督促学校教育育人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推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四)推动内部控制审计。要建立内控监督评价制度,将内部控制审计纳入内部审计范围。通过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防范风险。要开展学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了解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评价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要根据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意见,及时改进,规范运行。要开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对各业务层面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进行审计调查,对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评价。重点审计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建设项目和合同业务的内部控制情况。

(五)强化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要以促进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审计,要介入协议的签署,列席有关决策会议,开展工程造价的协审和抽查复核,重点监督监理单位开展监理事项的履约情况、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分权制衡机制是否到位、工程拨款审查制度是否严格等;对未纳入基建的工程项目,如修缮、建筑维护等,要监督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或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程序和要求,提请修缮备用资金程序的合法性等。注重审计控制与审计评价相结合,对工程造价管理、财务管理中的控制缺陷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要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工程项目未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结算。

(六)健全大宗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审计要对学校采购设备、实验器材、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建筑材料、燃料、福利购物等物资进行审计,重点要对大型物资采购的申报审批、招标投标、采购验收、资金预算和拨付等环节进行监督。要规范采购程序、杜绝出现属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的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本学校经济利益。要以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审计。重点审计资产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减、结存、使用效率等。对实行企业性质管理方式的固定资产,重点审计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通过审计,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防范校办企业国有资产流失。

(七)夯实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以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管控机制、提高使用效益、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合作项目外拨经费、劳务费的发放、经费开支等环节的程序、范围和标准是否真实、合规。对重大科研项目、重要业务环节进行重点审计,促进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项目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

(八)坚持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置和使用、因公出国(境)、行政会议和培训支出等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建设。

(九)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可根据自身事业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适时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针对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内部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利用审计反映制约发展、阻碍改革的措施规定,揭示内部管理存在的风险漏洞,及时研究解决,推动改进完善。

三、充分发挥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的作用

各省属高校要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审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在计划制定、组织实施、信息共享、结果利用等关键环节的职能作用。尽快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工作高效的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机制。

(一)完善审计整改联动会商机制。学校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应当共同承担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及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积极运用联席会议会商机制,通报整改情况,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对审计揭示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疑难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解决措施,推进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健全审计整改检查、督查机制。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应负责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接机制。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继续督促被审计单位、部门整改,直至销号。内部审计机构结合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情况,对被审计单位、部门未落实整改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将违纪违规行为严重、拒绝或拖延整改、屡审屡犯的单位、部门列为重点督查对象。由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

(三)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学校对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和督查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部门存在虚假整改、拒绝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整改、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应当追究被审计单位、部门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结果的运用。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认真核查处理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财务部门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学校应当对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过程中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将其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有关制度的重要依据。

(五)推进审计结果、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按照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的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通过单位内部网、办公信息系统等网络公布,或通过会议通报、书面通报等形式公布,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应遵循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严格程序的原则。

四、对省属高校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的安排

(一)检查单位

各省属高校。

(二)检查时间及安排

2018615开始至20187月底结束,为期45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615624)。各高校对十八大以来内、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进行核对,对已经整改的,要核实整改资料,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到位的,要说明原因,边查边改,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确保对本校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评估。各高校要认真填报《省属高校审计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省属高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省属高校审计整改专项检查联系人登记表》(附件3),于2018624下班前将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D725,电子版发送至hnsjytsjc@126.com

2、现场检查阶段(625715)。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根据近年来各高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及自查自纠报送情况,对部分高校集中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梳理总结阶段(7167月底)。各高校要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专题报告。

(三)检查内容

1、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学校是否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是否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是否定期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报告;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审计整改实施方案,审计整改方案落实是否按时、到位。

2、审计整改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是否出台了审计整改制度,审计整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审计整改制度制定是否科学、合理。

3、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审计决定书的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以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完善情况等。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整改是否采取整改清单和对账销号等具体措施;整改是否有浮于表面、屡审屡犯的现象;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运用情况;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情况。

 

教育厅联系人:梁   0371-69691858

              李华鑫 0371-69691856

 

附件:1.省属高校审计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省属高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3.省属高校审计整改专项检查联系人登记表

 

 

 

2018614

 

 

 

 

 

 

 

 

 

 

 

 

 

 

 


附件1

省属高校审计整改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

序号

自查项目

编号

自查内容

发现问题

主要措施

是否整改到位

下一步措施

备注

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1

学校是否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是否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是否定期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报告;

  

  

  

  

  

3

是否制定了详细的审计整改实施方案,审计整改方案落实是否按时、到位。

  

  

  

  

  

审计整改制度建立情况

4

学校是否出台了审计整改制度,

  

  

  

  

  

5

审计整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6

审计整改制度制定是否科学、合理;

  

  

  

  

  

十八大以来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7

审计决定书的执行情况;

  

  

  

  

  

8

审计报告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

  

  

  

  

  

9

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以及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完善情况等。

  

  

  

  

  

10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进行整改;

  

  

  

  

  

11

整改是否采取整改清单和对账销号等具体措施;

  

  

  

  

  

12

整改是否有浮于表面、屡审屡犯的现象;整改是否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进行;

  

  

  

  

  

13

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运用情况

  

  

  

  

  

14

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公开情况。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2

省属高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审计实施单位

审计时间

审计类型

具体问题摘要

审计处理意见

整改情况

备注

  

  

  


  

  

  

  

  

  

  


  

  

  

  

  

  

  


  

  

  

  

  

  

  


  

  

  

  

  

  

  


  

  

  

  

  

  

  


  

  

  

  

  

  

  


  

  

  

  

 

 

 

 

 

 

 

 

 

注:1、此次统计范围为十八大以来内部和外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列示。

 

 

 

 



附件3

 

省属高校审计整改专项检查联系人登记表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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