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图书馆各部:
经馆领导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及我校放假通知,清明节放假4月4、5、6日三天,图书馆在安排好相关工作后同步放假。
2、放假期间,图书馆自修室(二楼)正常开放,时间为6:30—21:10,请做好值班安排。
3、4月3日除新校区书库外,老校区书库及各阅览室正常开放至21:10闭馆。
4、请各部提前张贴放假告示。
5、请各部门节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同时注意做好水、电、暖、门窗等安全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假期图书馆安全。
图书馆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