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
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据新华社电 (记者韩洁、何雨欣)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超过交易限值将征税
我国对进出境商品区分为货物和物品执行不同的税制。其中,对进境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非贸易属性的进境行李、邮递物品等,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一,合并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我国一直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总体上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此次改革则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
三部门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行邮税四档调为三档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时调整行邮税政策,将原有四档税率10%、20%、30%、50%,整合为15%、30%和60%三档税率。其中,15%税率对应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执行30%税率。
新税收政策下,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将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物流企业为代收代缴义务人。财政部将商有关部门尽快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母婴食品类税负将增加
目前的海外购物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大量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
消费者担心“更贵”
本次行邮税调整主要是提高税率,将税率水平与“贸易”属性的货物进口综合税率水平保持大体一致。这次出台包括行邮税在内的“一揽子”税收政策后,居民海外购物消费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总体税负客观会上升,不同的商品实际税负有升有降。
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
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介绍,“这次调整对跨境电商平台经营商品的品类丰富度拉开是利好。”原来一些电商更集中做价值较低的商品,这些商品在这次调整中税负上升较多,今后可能会选择更多档次的商品经营,对消费者是好事。
有消费者表示,选择海外购物与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原因是国外很多商品物美价廉,税负的提高意味着商品价格将会上涨。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说,国内商品和国外商品存在价格差,税的确是一个重要原因,但主要原因是税制结构的差异性。举例来看,同样的商品在美国和国内销售,美国按销售价格约5%到7%征收销售税,国内按销售价格17%征收增值税。这是因为,美国主体税种是个人所得税,而国内是增值税等流转税,流通中的商品价格中含的税更多。
专家呼吁税制转型
“这次是从税负公平的角度调整行邮税,从长远来看,还是要加快税制改革的步伐,把商品中的流转税降下来。”胡怡建建议。
“我国‘海购’盛行,很大原因是税制造成的,要加快税制转型,让税收真正发挥出调节收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功能,推动我们的产品、企业更加具有国际竞争力。”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认为。
据介绍,在此次税收政策调整中,现行入境行李物品5000元免税值没有改变,国家同步出台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通过这个渠道购买的商品,高效、便捷、安全性会有提高,税率上也会有一定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