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院2009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 作者: 审核: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92
 
 
各系(院):
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更好地推动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开展,同时激励在校生刻苦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200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条件和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模范地执行学院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树新风活动,在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在校期间曾被授予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表现一贯突出,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二、评定程序
1.各系对评定优秀毕业生工作要加强领导,严格掌握标准,保证质量。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听取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广大学生的意见。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各系党政领导共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批准。
2.被评为学院优秀毕业生的,由学院统一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3.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如果在毕业前考试不合格,毕业论文不合格,或受到各种处分,则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定范围及比例
凡我院09届毕业生均在评选范围内(已推荐为河南省优秀毕业生的同学不再参加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定比例为5%。
四、要求
各系要组织学生认真、真实填写ok138太阳集团2009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于在5月25日18点前交学生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学 生 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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