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〇一五年暑假及下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6 作者: 审核: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148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初学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末考试时间:2015年7月1日、2日。

    学生离校时间:7月2日各班考试结束后即可离校,提前结束考试的班级,各院(系)可酌情调整离校时间。

下学期开学时间:8月29日学生报到注册。8月30日补考,整理教室和宿舍环境卫生,领取新学期教材,召开班会。8月31日正式上课。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期末考试考风考纪教育

    各院(系)要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中《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考场规则》、《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召开期末考试动员会,广泛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签名、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等工作,引导学生集中精力认真复习,积极迎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坚决杜绝各类考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打工、勤工助学的专项安全教育

    (1)各社团组织和学生个人未经学院批准,不允许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勤工助学,严禁以中介名义在校内招工。

    (2)任何工厂、公司、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允许进入校园宣传、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严禁在校学生从事中介、非法收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假期打工、勤工助学属于个人行为,但也要提出明确要求:外出打工、勤工助学,要征得家人的同意;

    (4)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教育和提醒:学生外出打工可能遇到的诈骗现象较多;学生受骗参加传销被控制等案件时有发生;劳动时间过长、强度过大,报酬不兑现或不足额兑现的权益纠纷经常发生;每年都有学生因打工而出现问题,如与校外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组织部分学生到广东打工,有学生绕开学校,不听劝告,最终交了路费,部分学生无工可打,甚至无路费返回;人身财物受到侵害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

    各院(系)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生放假离校前,各院(系)要安排学生打扫好教室及宿舍卫生,做到关水、断电、关窗、锁门,教育学生妥善收拾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组织辅导员老师深入学生教室、宿舍进行安全教育与检查,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暑假期间,学生宿舍不安排学生住宿,学生按时离校。

    教育学生放假后学生要直接回家,严禁外出游玩或从事其他活动;注意往返途中交通安全,坚决抵制没有安全保障的包车业务和疑似传销的勤工助学活动,谨防误入非法传销等陷阱。

    (四)做好学生成绩查询和补考工作

    各院(系)要告知学生及时在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查询个人成绩。详情点击学院主页教务在线,用户登录以学生身份进入。参加补考的同学(已进入实习的学生需返校补考),开学前一周上网查询考试安排。在暑假期间要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复习功课,力争在下学期开学初顺利通过补考。按照学院教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补考不允许缓考。

    (五)做好“致家长的一封信”工作

    各院(系)学工办要结合工作实际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将各院(系)基本情况、学生的在校表现、缴费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并附需家长签名的回执,假期结束后由辅导员将回执统一收回、整理存档。

    (六)做好下学年学费收缴工作

    学生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按规定标准缴纳学费(办理助学贷款的特困生除外),无特殊原因拖欠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务于8月20日前将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办理的银行卡中,由银行代扣代缴。如银行卡号和存折号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财务处。

    (七)做好下学期学生返校考勤统计和上好“第一节课”工作

    凡本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原则上要于8月29日进行补考前考风考纪再教育,防止出现替考等作弊行为。8月30日各院(系)统计未返校学生班级、姓名、家庭住址、原因等,准确掌握学生返校报到注册情况;8月31日早上组织辅导员老师与第一节课上课前在教学楼、宿舍楼巡视,10: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顺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而有意义的暑期。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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