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不良网络贷款风险防范
和教育引导工作的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2016〕33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及时开展了一系列的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现按照《关于报送校园不良网络贷款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进展情况的紧急通知》(447--教办思政〔2016〕407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一、增强金融风险意识,保持警觉。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站、校园广播、学校、学生工作部、团委官方微博等多种形式,结合近期发生的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案件为例,深入教育学生认清上述不良网络贷款的真实情况和严重后果;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教育学生充分认识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的危害性;开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金融常识的培训,增强学生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深入开展摸底排查,防微杜渐。
结合实际,在学校学生工作例会上多次强调,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力量,深入班级、宿舍开展摸排,了解掌握学生参与网络不良借贷的情况,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对参与网络不良借贷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持续开展上述摸底排查工作,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将摸底调查情况(本单位学生参与网络不良借贷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以及相关建议意见等)报送学生思想教育科。
三、持续深入教育引导,加强防控。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效果,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通过《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计算机基础》课以及《金融学》选修课等相关课程,普及金融、法律和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风险防范意识;开展“三节三爱”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形成良好消费习惯;教育引导学生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不将身份证及复印件随意转交他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并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开展校园环境全面整洁清理活动,就校园内出现的关于“网络贷”相关内容的小广告等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调查了解贫困学生的基本情况,鼓励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别贫困的学生及时进行帮扶。
四、逐步完善防范体制,形成联动。
为保障此项教育引导工作长效性,要求各院系要成立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工办主任、辅导员为组长,学生党员、班长(团支书)及学生骨干为组员的排查小组,广泛宣传校园不良网络借贷的危害,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特别关注无法正常缴费的非贫困生;强化家长联系制度,特别是针对个别异常消费的学生,及时与家长互通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及异常消费行为等情况。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7月
今日说法:校园不良网络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