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2017 年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二)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四)评选名额及分配
省级三好学生47人,省级先进班集体16个,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6人。
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和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省教育厅、团省委颁发的证书,并按学校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四、推荐程序
(一)各院系负责按照《候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中所分配名额进行推荐,经过资格审查后参加学校评审组评选;
(二)由校主管领导、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各院系负责同志组成评审组对候选人及班级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共青团河南省委;
(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院系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广泛听取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邻班同学代表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要通过此次评先活动的开展,促进全校班集体良好班风建设呈现新局面;
(四)各院系于5月12日前务必将三好学生及先进班集体名单报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五)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认真填写《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于5月17日前报学生处108房间。(电子稿OA至学生处张萍)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院系要把评选表彰和推荐活动作为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举措,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院系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的条件和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三)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院系要实事求是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学生工作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