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作者: 审核:学生工作处(学生处、武装部)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990

学院

按照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将2019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 2019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

2.评选比例2019年毕业生2%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各项活动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未出现过不及格情况,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

省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组织,采取各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的评选程序进行。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优秀毕业生,预选名单应广泛征求意见,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学院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由学校审定。

2.学校审定后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评选时间及报送要求

    1.各学院初评、填表及公示时间为3月5—3月14

2. 学院根据本单位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并按比例推荐人数(取小数点前整数),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电子版OA发送至学生资助办公室 

3. 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工作安排完成优秀毕业生名单公后,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3,须加盖学院公章)、《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须加盖学院公章),并将总表和统计表的电子版OA发送至学生资助办公室。

4. 学院务必于3月1415点前将所有材料报学生处审批,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把关,坚持公示制度,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3.各学院对各项表格认真统计,所有数据应准确无误。

4.学院公示及学校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报并处理。

 

六、被评为省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ok138太阳集团学生处

                              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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