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推动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为2017和2018年度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含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考核做准备,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自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工作从3月28日开始,至4月12日结束,分为院系自查、学校抽验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学院自查,时间安排为3月28日-4月5日。各学院按照参考指标(详见附件)要求对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逐项自查。第二阶段:学校抽查,时间安排为4月8日-4月12日。抽查程序为:1.听取汇报;2.实地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3.召开与学生代表座谈会;4.向各学院反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二、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依据《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自查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自查范围涵盖2017年和2018年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请各学院据此开展自查和材料整理工作,同时准备自查材料,材料应依据此时间范围进行编选,入选材料要有针对性、要精简,体现出所对应指标的开展情况即可。
学生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