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2017、2018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作者: 审核:学生工作处(学生处、武装部)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273

 

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推动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2017和2018年度全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含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考核做准备,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自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查工作从3月28日开始,至4月12日结束,分为院系自查、学校抽验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学院自查,时间安排为3月28日-45日。各学院按照参考指标(详见附件)要求对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逐项自查第二阶段:学校抽查,时间安排为4月8日-4月12日。抽查程序为:1.听取汇报;2.实地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3.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4.各学院反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二、自查内容

本次自查依据《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自查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自查范围涵盖2017年和2018年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请各学院据此开展自查和材料整理工作,同时准备自查材料,材料应依据此时间范围进行编选,入选材料要有针对性、要精简,体现出所对应指标的开展情况即可。

 

                                         学生处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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