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学校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现将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退费原则: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在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2.退费时间:2020届毕业生离校前结算(期间返校毕业生一律不再收取住宿费);非毕业生于本学期末结算。
3.住宿费用退还至学生用于扣划学费的银行卡中,为确保住宿费能够及时退还至学生银行卡中,退住宿费之前切勿注销银行卡。
4.若在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通过辅导员反馈给学生处和财务处解决。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0年6月
作者:严旺兴 审核:马荣华 编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