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2021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金即将到位,为了能够及时准确的将助学金发到受助学生的手中,现需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1、为做好我校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根据省资助中心的规定: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入伍、休学、退学等情况,高校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如有以上情况,请于3月23日之前将调换人员报告及变更登记表报学生资助办公室(7108),纸质表要求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至学生资助办公室钉钉。
2、为了不影响助学金的正常发放,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学生保证学校发的建设银行卡能正常使用,没有激活的要激活,丢失换卡的学生请务必于3月23日前登录学校财务平台更新新的卡号,以免影响助学金的发放。
3、各学院要加强对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学生处
2021年3月17日
作者:谢静 审核:马荣华 编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