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铁学院党〔2009〕56号
关于印发《ok138太阳集团辅导员
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ok138太阳集团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辅导员 考核 办法 通知
ok138太阳集团办公室 2009年11月11日印发 |
ok138太阳集团
辅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ok138太阳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帮助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通过开展谈心等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负责开展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负责学生学风建设,积极配合导师开展工作,指导班级学生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改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五)负责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六)负责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七)负责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评比制度,做好分管学生的评先、评优工作,做好所管班级月评及班主任年度考核工作。
(八)负责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并做好工作记录。
(九)负责抓好学生校规校纪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经常检查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情况;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所在系(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十)负责组织好学生报到注册及学费收缴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勤工助学等工作。
(十三)负责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十四)经常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定期召开所管班级学生大会。
(十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检查与巡视,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六)负责对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工作记录,并及时与班主任、学生家长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十七)完成所在系(院)和学院各职能部门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辅导员工作考核
对辅导员的工作实行“两考核、一表彰”的考核奖励机制,考核分月考核和学年考核两种,由系(院)负责组织考核及公布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学院每学年对辅导员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一)辅导员工作月考核
1.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 号 | 考核 内容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1 | 德 | 10 | 要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品德高尚,遵纪守法;(3)廉洁自律,不谋私利。 |
2 | 能 | 10 | 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1)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能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宣传发动能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3)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能妥善地处理师生之间、同事之间的关系;(4)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能及时总结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中的工作经验,每学年至少写出一篇结合本职工作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论文,并力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5)能创造性地解决本职工作中的某些问题,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方法,开创学生工作的新局面;(6)按时参加学院学生工作部门召集的工作会、研讨会及业务培训活动。 |
3 | 勤 | 40 | 要勤于工作。(1) 每学期召开所分管班级学生大会不少于一次。每月召开学生干部会2次;(2)每月至少完成以下工作量:听课4次,查看早操4次、晚自习4次、周会4次、教室安全卫生12次、宿舍安全卫生12次,认真履行值班制度;(3)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积极主动地向主管部门反馈有关信息,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4)认真完成学工办和学院其它部门交办的工作。 |
4 | 绩 | 40 | 要讲究实效。(1)带领学生参加各类学习竞赛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2)抓好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在学生中建立一支有较强凝聚力的学生骨干队伍;(3)配合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学生中的突发性事件,所带年级、专业、学生无责任事故发生。(4)所分管班级的月考核结果为工作业绩的重要评价依据。(5)所分管班级在学校重大活动中成绩显著,可酌情加分。(6)所带年级、专业、学生发生因考试作弊、打群架及其它重大违纪事件者酌情扣分。 |
辅导员工作月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及工作细则由各系(院)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和本系(院)的特点自行制定。
2.辅导员月考核工作补贴
辅导员月工作补贴计算标准为1.5元/生(分管外出实习班级或分管未施行导师制试点班级的工作补贴计算标准为0.75元/生),每月考核发放一次,根据辅导员工作月考核成绩分三个考核等级进行发放,一等补贴上浮20%,三等下浮20%。分管五年制学生人数乘系数1.2。
辅导员月工作补贴发放各等级比例根据各系(院)学生工作月考核结果确定。学生工作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系(院),辅导员工作补贴各等级比例为一等50%,二等30%,三等20%;获得二等奖的系(院)各等级比例为一等30%,二等50%,三等20%;获得三等奖的系(院)各等级比例为一等20%,二等30%,三等50%。
学工办主任每月工作补贴发放标准为150元,学生总数超过1500人的系(院)乘系数1.1,学生总数超过2000人的系(院)乘系数1.2。同时,在学院学生工作月考核获得一等奖的系(院)学工办主任工作补贴上浮20%,获得三等奖的系(院)学工办主任工作补贴下浮20%。
(二)辅导员工作学年考核
1.考核时间: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6月份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辅导员在聘任期间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辅导员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以及人格品行等;
能:主要考核辅导员指导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勤:主要考核辅导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绩:主要考核辅导员的工作效果。
3、考核程序
辅导员的考核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统一部署,各系(院)学工办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档案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建立。
学年考核采取学生、班主任(导师)、系(院)、学院职能处室根据辅导员工作职责对辅导员进行评议的方式进行。
序号 | 评议项目 | 分值 | 评议内容 |
1 | 学生评议 | 40 | 由所分管班级学生对辅导员在履行职责、教育管理工作的各方面予以评议。 |
2 | 班主任(导师)评议 | 20 | 由所分管班级班主任、导师对辅导员在履行职责、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风和方法,与班主任、导师联系和沟通等方面予以评议。 |
3 | 系(院)评议 | 30 | 由各系(院)领导、学工办主任对辅导员在履行基本工作职责和工作质量等方面予以评议。 |
4 | 学院职能处室评议 | 10 | 由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对辅导员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等方面予以评议。 |
5 | 奖分项目 | 加分 | 由各系(院)根据本人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打分。 (1)辅导员所负责班级被评为省、国家级先进集体,分别加1分、2分; (2)所负责班级学生获省、国家级先进个人分别加0.5分、1分; (3)积极发表学工调研文章,在学院思政论文评选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6、0.4,在核心期刊刊登加2分/篇,在非核心期刊刊登加1分/篇,非正规出版物除外; (4)学生缴费率在100%、99%、98%、97%、96%分别加1、0.8、0.6、0.4、0.2分。 |
6 | 惩分项目 | 扣分 | 由各系(院)根据掌握情况审核后扣分。 辅导员所分管班级学生因考试作弊、打群架及其它重大违纪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扣1分/生;所分管班级学生因考试作弊、打群架及其它重大违纪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扣0.5/生。 |
4.考核等级确定
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15%,良好比例不超过60%。考核总成绩<75,评定为不合格,由于本人原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5.考核结果应用
学院每个学年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考核成绩优秀、良好、合格者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同时授予考核成绩优秀者 “ok138太阳集团优秀辅导员”称号。
辅导员工作的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辅导员在职务聘任、年终考核、晋级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辅导员学年考核不合格者,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进的调离工作岗位。
三、附则:本办法自二○○九年九月一日起实行,其它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