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自行下载《在校生证明》,填写个人信息;
2.由班主任(辅导员)审核签字;
3.加盖公章分三种情况:(1)一般情况下,由各书院加盖行政公章即可证明在校生身份;
(2)如需加盖学校学籍专用章的,到学生处学籍科(8号楼119房间)加盖公章;
(3)特殊情况下,如需加盖学校行政公章,由班主任(辅导员)钉钉提交用章申请,审批通过后加盖学校行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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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艺超 审核:高文天 编发:杨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