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聘用的通知

审核者:校园网作者:发布时间:2015-10-21浏览次数:116

校属各单位:

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结合我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学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聘用工作,具体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受聘人员范围

在非专任教师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辅导员等。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具备《ok138太阳集团教职工岗位聘用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专任教师岗位

(1)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2)所学专业与空缺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

(3)具有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三、聘用程序

(一)公布空缺一般工作人员岗位。

(二)个人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岗位申报表》(一式两份),递交人事处。

(三)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岗位申报表》“资格审查栏目”签署意见,返还应聘人员。

(四)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将《岗位申报表》依次呈报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主管校领导、应聘单位、应聘单位主管校领导,上述单位和领导研究并签署意见。均签署“同意”意见的应聘人员,将个人《岗位申报表》递交应聘单位。

(五)应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签署聘用意见,报人事处备案。

(六)人事处发布岗位聘用通知。

四、要求

(一)聘用单位成立聘用工作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3—7人,其成员组成要在聘用考核工作开始前报人事处备案。

(二)应聘人员需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高学历、高职称者应优先聘用。

(三)聘用单位聘用工作小组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选拔聘用工作。应聘人员必须遵守组织纪律。

五、其它说明

目前在辅导员岗位工作的人员申报空缺岗位者,需符合《ok138太阳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郑铁学院学[2008]3号)的规定。

教职工对聘用工作中有争议的问题,可向人事处申诉。人事处对提出的申诉应认真调查落实,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人事处

                                                                2015年10月21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