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138太阳集团公共艺术课程
开设方案
(草案)
一、课程性质和培养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13号令)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指出:“公共艺术课程是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而设立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对于提高审美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健全人格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共艺术课程与高等学校其他公共课程同样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是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
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目标为:在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的学习实践中,通过鉴赏艺术作品、学习艺术理论、参加艺术活动等,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人文素养;了解、吸纳中外优秀艺术成果,理解并尊重多元文化;发展形象思维,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二、课程开设范围及开设方式
公共艺术课程面向全院所有专业开设。
公共艺术课程和学院人文社科类课程并列合成公共艺术与人文课程模块;每个非艺术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选定公共艺术与人文课程模块中的三门课程进行学习,所选课程中至少有一门公共艺术课程,修满规定学分方准予毕业
三、课程开设
学院公共艺术课程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有关规定开设。学院每学年开设不低于12门的公共艺术课程供学生选修。比照上一学年,当年开设课程的更新率不低于10%。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规定的八门课程外,可根据学情、校情开设一定的属地和校本课程。
四、学生选修时间及选定方式
学生在校期间选修公共艺术课程限定在第二至第五学期;第五学期在外就业实习的学生限定在第二至第四学期。
公共艺术课程的选定与学院开设的其它公共选修课一样在上一个学期末网上选定,汇总到教务处。
五、学时与学分
与学院课程开设方案相对应,公共艺术课程原则上每门开设半学期,每周2课时,总课时16课时。学生修满16个学时,考试合格可获1个学分。
六、考试方式与成绩认定
所有公共艺术课程的考试一律采用考查形式,由任课教师组织实施。计分方式平时成绩占60%,期末成绩占40%。
七、课程管理与实施
学院公共艺术课程在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学院教务处、公共艺术教学部(教研室)和艺术系共同管理和实施。每学年开设的课程由学院教务处、公共艺术教学部(教研室)会同艺术系提前拿出开设门类,上报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及教学主管院长。学院审批后由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教研室)会同艺术系组织具体实施。
ok138太阳集团艺术教育委员会
2008.10.5
附: 2008——2009公共艺术课程课程一览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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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艺术导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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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音乐鉴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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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术鉴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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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影视鉴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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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舞蹈鉴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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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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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响音乐名作鉴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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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国音乐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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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国美术简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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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合唱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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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油画鉴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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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世界经典电影音乐欣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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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外钢琴名曲鉴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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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国流行音乐欣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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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国古典器乐曲欣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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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国古代音乐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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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国现当代音乐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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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国少数民族音乐赏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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