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重点专业是指特色专业、骨干专业等各级各类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通过建设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重点专业,带动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第二条 以重点专业建设为抓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课程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我校专业发展水平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第二章 申报
第三条 重点专业申报程序为:教学单位组织论证并择优推荐申报,教务处组织评选认定。申报重点专业应填写《ok138太阳集团重点专业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第三章 认定
第四条 认定条件
(一)专业运行状态良好,特色突出
专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与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有两届以上毕业生;近三年专业健康度诊断的各项指标在全校平均值以上且逐年提升。
(二)师资队伍建设扎实,实力较强
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较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学团队;专任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比例达到90%以上;教学团队内应有一定比例的现场兼职教师。
(三)人才培养融合产业发展,机制完善
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进一步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
(四)课程体系符合岗位需要,对接紧密
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专业技能竞赛内容融入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合理确定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
(五)专业教学资源丰富,应用有效
重视优质教学资源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互动,实现校内传统课堂与在线课程的有机整合。专业核心课必须建成校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并有效利用。
(六)实践教学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半年以上,有健全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实践教学课时数占总课时比例达50%以上。
(七)专业影响力较强,服务广泛
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校级重点专业每年专业健康度诊断的各项指标应在全校平均值以上,否则取消重点专业称号。
第六条 学校对重点专业在招生计划、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第七条 近五年的校级以上重点专业原则上不超过学校专业总数的40%,实行滚动管理。
第八条省级以上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原则上在校级以上重点专业中遴选择优推荐,并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ok138太阳集团重点专业申报表
附件
ok138太阳集团重点专业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
专业名称:
专业带头人:
教务处制
一、专业带头人及团队情况
师 资 结 构 | 总 数 | 高级 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 职称 | 博 士 | 硕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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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带 头 人 | 主要专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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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组织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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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水平、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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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运行成效
三、教学单位推荐意见
四、学校专家组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