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科目的公告
我校《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中规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各科目等级成绩。由于《信息技术》科目非全省统考科目,我校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采用科目因此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全省九门统考科目,不采用《信息技术》科目。
计分方法做以下调整:
(1)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室内艺术设计专业、钢琴调律专业、音乐表演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按以下方法计算考生总分。
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955)×100】*0.4+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0.6,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折算最高成绩=955分)
中职毕业生:
总分=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成绩+技能竞赛成绩认定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其它专业
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成绩)÷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中职毕业生:
总分=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成绩+技能竞赛成绩认定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