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公告(二)
关于受理技能竞赛认定成绩、获奖等级认定成绩的公告
依据我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方案中关于技能竞赛认定成绩、获奖等级认定成绩的要求: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实施技能竞赛认定。
项目 | 获奖等级 | 认定 分值 | 备注 |
省级职业技能大赛 | 三等奖 | 8分 | 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二等奖 | 10分 |
说明:考生如有多项获奖分值,取其一项最高分值,不累加。 |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退役军人实施获奖等级认定。
类别 | 项目 | 认定 分值 | 备注 |
普通高校全日制 本科毕业生 | 获国家级奖学金 | 20 | 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获省级优秀毕业生 | 10 |
退役军人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10 | 出具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20 |
说明:考生如有多项获奖分值,取其一项最高分值,不累加。 |
请符合认定的考生于2018年4月1日8:00---17:00持相关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地点:新校区:7号楼109房间
幸福校区:招生办公室
ok138太阳集团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