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心医院是豫东地区首家三级甲等医院,成立于1904年,其前身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和开封市人民医院,1977年更名为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开封市口腔医院、开封眼病医院整合成立开封市中心医院。
经过115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保健、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河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封市医学重点实验室、开封市急救中心均附设于此。医院开放床位1800张,设85个诊疗专业,48个专业病区,20个市级临床科研所和医学中心。11个省级重点专科或省级重点培育专科,分别为眼科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肿瘤治疗学、专科护理学、心血管病学、烧伤外科学、骨外科学、泌尿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注射疗法治疗三叉神经痛技术居国内领先水平。
新院区占地面积486.5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600张。医院已发展形成“一院六区”发展格局,分别是总院区、五福路院区、口腔医院院区、眼病医院院区、东院区、新院区六个院区。医院总占地面积550亩,建筑面积83.15万平方米;相信将为有志之士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2020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人。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的名额、专业、学历等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20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1.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23日——6月5日24:00截止。
2. 网上报名方式(请认真查看附件4,严格按照要求网上报名):
打开我院官方网站:http://www.0378-120.com/,点击右上方“人才报名”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详细填写各项信息(注意,填写学习经历时务必按照时间顺序从小学填写,直至大学),并且按要求上传附件,导出电子版,即可直接打印《2020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即附件3,一式两份,无需另行下载填写);
3. 现场资格复审,将在考生通过笔试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以免贻误考试。
考生须持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资格复审:
(1)《2020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网上报名、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可直接打印,无需另行下载附件3填写,一式两份,本人手动签字即可)、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计划表中其它条件有特别要求的,须提供相应材料,如:“高中起点”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高中毕业证丢失,须提供档案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存放处公章)。
(4)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5)简历一份(简历中要详细写明教育经历起止时间、学校、专业,有工作经历的要写明原工作单位起止时间及所在岗位);(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后可导出电子版简历打印即可)。
(6)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 报名咨询电话:0371-25672637,25672638
5、缴费: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注:上述条件(2)(3)(4)(6)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清晰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格式不正确、不清晰者无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会及时在系统内反馈,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账号查看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面试分为:现场答辩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及与招聘专业相关的知识。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中心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通知,届时到我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院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同时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我院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我院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逾期未到面试指定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根据岗位需求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同时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各为100分,加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计算办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和总成绩均出现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面试结束后在我院官网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和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我院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址:http://www.kfwsjsw.gov.cn/)
开封市中心医院(网址:http://www.0378-120.com/)
以上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示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公布;另外可关注开封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或微信平台公布,请注意查询。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开封市中心医院 0371-25672637、25672638
监督电话 0371-25672641、25672642
附件:1. 2020年开封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