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武装部)
关于期末暑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10 文章作者:   审核: 保卫处 浏览次数: 52

关于期末暑假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治安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暑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检查时间

1.7月13日之前,校属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2.7月15日前,保卫处牵头,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全面检查校内各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重点

1.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无人情况下运行各种电器设备设施(包括电脑、电视、电暖气、饮水机等)。在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后,确保关好电源、气源、水源等。各部门做好放假后所属房屋的安全管理。

2.各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招待所等楼道内,无私自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及安全出口,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确保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完好。

3.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禁止在宿舍违章用电用火,包括使用电炉、电磁炉、电热煲、电水杯、电热毯、热得快等高功率电热器具和使用煤气炉、酒精炉等易燃危险物品;无私拉电线、私接插座等。做好假期留校生及宿舍安全管理。

4.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按照上级对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要求,对各教学院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要求落到实处。

5.校办产业中心负责做好校内各商业网点、门面房、印刷厂等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6.基建处负责做好校内各施工场所、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7.后勤集团负责做好学校食堂及所属超市用电用气、锅炉、防汛、校园内落叶枯枝易燃物品清理等安全检查工作。

8.保卫处负责做好全校安全大检查,做好假期门卫、校内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迅速开展自查,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2.各单位要将此次检查和平安校园创建、治安综合治理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及时完善安全台账记录、各类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3.假期期间,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4.7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电子稿)报保卫处综合科孙仁瑞。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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